南陽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天然氣汽車檢查員規章制度
發布時間:2015-07-27 10:25:00 點擊:
為確保安全,加強公司內部管理,根據相關法律、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現制定本制度:
1、安全檢查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合格才能上崗。
2、嚴格按有關安全檢查程序,項目進行檢查。
3、每天檢查天然氣汽車的運轉情況,及時和駕駛員溝通,做到安全第一。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排除,發現問題及時排除,有漏氣情況及時停車維修、及時排除,排除不了的關閉天然氣總閥門和電源總開關,及時和改氣廠聯系維修。
4、定期檢查氣瓶和支架是否牢固,有無松動,保證車輛安全運轉。
5、做到每天每輛車都有檢驗記錄。
6、如違反上述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,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賠償責任。
7、本制度自2015年6月25日起實施。
1、安全檢查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合格才能上崗。
2、嚴格按有關安全檢查程序,項目進行檢查。
3、每天檢查天然氣汽車的運轉情況,及時和駕駛員溝通,做到安全第一。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排除,發現問題及時排除,有漏氣情況及時停車維修、及時排除,排除不了的關閉天然氣總閥門和電源總開關,及時和改氣廠聯系維修。
4、定期檢查氣瓶和支架是否牢固,有無松動,保證車輛安全運轉。
5、做到每天每輛車都有檢驗記錄。
6、如違反上述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,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賠償責任。
7、本制度自2015年6月25日起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