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陽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維修車間管理制度
發布時間:2015-07-27 10:33:00 點擊:
為確保車輛正常運營,減少停車時間,提高經濟效益,特制定以下規定及考核辦法。
一、管理規定
1、按照公司勞動紀律,車間全體人員必須遵守上下班制度;做到不遲到、不早退。
2、搞好車間的清潔工作,經常保持地溝和車間各部位的清潔衛生。
3、做好車輛維修工作,及時排除車輛故障,是維修工的基本職責,認真按作業內容、規范技術要求完成車輛保修任務;做到規范操作,不漏保、不漏項、不失修。
4、維修車間的各種記錄報表必須如實填寫,不模糊、不缺項。
5、因異常問題不能及時完成工作的,要及時向車間主管匯報情況以方便車間調整工作安排。
6、維修工要積極主動的想辦法解決車輛故障,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者建議,要先把車輛維修好保證車輛正常使用后再向車間主管反映情況,不能消極怠工,造成生產受阻。
7、因技術問題不過關要及時請教修理,不能拖延時間耽誤維修。
8、所有車輛保修后,一定要檢驗保修完的車輛是否合格。
9、工作完成后要將維修現場清理干凈,維修機具做好清潔并及時歸位。
10、增強修舊利廢意識,換下來的舊零件如能修復,盡可能修復;不能修復的要及時交還料庫。
11、車輛故障確實無法維修,需要委外的,要及時上報車間主管聯系委外維修,外部維修人員維修時車間維修工要做好配合及學習工作。類似問題盡量避免多次委外維修。
二、考核辦法
1、車間上下班以考勤簽到為準,遲到、早退、中途離崗的,一次扣發工資10元,經常遲到早退,無視勞動紀律者交分公司待崗學習。無故曠工的,曠工期間工資全部不予發放。
2、凡安排工作不服從的,消極怠工的;停止工作待崗學習,待崗期間按照南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%發給生活費。
3、保修車輛不準漏項,漏一項扣發工資5元(包括一個螺絲、一個燈泡、一個黃油嘴等)。
4、維修車間的各種記錄出現填寫模糊、項目不全、弄虛作假的,查出一次,對當班記錄人員扣發工資50元。
5、所有車輛保修后,檢驗員一定要檢驗保修完的車輛,凡因頭一天維修的車輛因返工出不了車,根據情況給予扣發工資;影響車輛運營的,按該車耽誤趟數,每趟扣發車間主任、副主任、檢驗員及本車維修人員每人20元工資。
6、維修中因操作失誤造成機件損壞的,由當事人按該機件市場價的60%賠償。
7、因維修質量造成機械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由車間主任、副主任、檢驗員和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。
8、因車輛故障造成本公司滿班率達不到總公司要求的,扣發車間正、副主任工資50—100元。
9、總公司不定期到分公司檢查,對漏保、漏項、返工、返修以及機件損壞和機械事故有隱瞞不報的,經公司查證落實后,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并有權要求相關人員賠償損失。
10、結合本車間實際對生產設備存在的各種弊病進行根治的;在修舊利廢及合理替代零配件方面為生產創造一定價值的,根據實情給予獎勵。
三、本制度自2015年6月25日起開始實施。
一、管理規定
1、按照公司勞動紀律,車間全體人員必須遵守上下班制度;做到不遲到、不早退。
2、搞好車間的清潔工作,經常保持地溝和車間各部位的清潔衛生。
3、做好車輛維修工作,及時排除車輛故障,是維修工的基本職責,認真按作業內容、規范技術要求完成車輛保修任務;做到規范操作,不漏保、不漏項、不失修。
4、維修車間的各種記錄報表必須如實填寫,不模糊、不缺項。
5、因異常問題不能及時完成工作的,要及時向車間主管匯報情況以方便車間調整工作安排。
6、維修工要積極主動的想辦法解決車輛故障,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者建議,要先把車輛維修好保證車輛正常使用后再向車間主管反映情況,不能消極怠工,造成生產受阻。
7、因技術問題不過關要及時請教修理,不能拖延時間耽誤維修。
8、所有車輛保修后,一定要檢驗保修完的車輛是否合格。
9、工作完成后要將維修現場清理干凈,維修機具做好清潔并及時歸位。
10、增強修舊利廢意識,換下來的舊零件如能修復,盡可能修復;不能修復的要及時交還料庫。
11、車輛故障確實無法維修,需要委外的,要及時上報車間主管聯系委外維修,外部維修人員維修時車間維修工要做好配合及學習工作。類似問題盡量避免多次委外維修。
二、考核辦法
1、車間上下班以考勤簽到為準,遲到、早退、中途離崗的,一次扣發工資10元,經常遲到早退,無視勞動紀律者交分公司待崗學習。無故曠工的,曠工期間工資全部不予發放。
2、凡安排工作不服從的,消極怠工的;停止工作待崗學習,待崗期間按照南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%發給生活費。
3、保修車輛不準漏項,漏一項扣發工資5元(包括一個螺絲、一個燈泡、一個黃油嘴等)。
4、維修車間的各種記錄出現填寫模糊、項目不全、弄虛作假的,查出一次,對當班記錄人員扣發工資50元。
5、所有車輛保修后,檢驗員一定要檢驗保修完的車輛,凡因頭一天維修的車輛因返工出不了車,根據情況給予扣發工資;影響車輛運營的,按該車耽誤趟數,每趟扣發車間主任、副主任、檢驗員及本車維修人員每人20元工資。
6、維修中因操作失誤造成機件損壞的,由當事人按該機件市場價的60%賠償。
7、因維修質量造成機械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由車間主任、副主任、檢驗員和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。
8、因車輛故障造成本公司滿班率達不到總公司要求的,扣發車間正、副主任工資50—100元。
9、總公司不定期到分公司檢查,對漏保、漏項、返工、返修以及機件損壞和機械事故有隱瞞不報的,經公司查證落實后,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并有權要求相關人員賠償損失。
10、結合本車間實際對生產設備存在的各種弊病進行根治的;在修舊利廢及合理替代零配件方面為生產創造一定價值的,根據實情給予獎勵。
三、本制度自2015年6月25日起開始實施。